李某某涉嫌強奸案雖已宣判,但這一出全民圍觀大半年之久的“連續(xù)劇”卻尚未落幕。近日,律師周某某因在庭前上網披露案情,且在庭上情緒激動,被北京市律師協(xié)會給予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并建議司法行政機關給予其相應的行政處罰。周某某則在微博上喊冤。
周律師冤或不冤我們不便評判,但有兩個常識卻是明擺著的。第一,律師在代理訴訟過程中,應該遵循法律規(guī)則和道德規(guī)范,不能為了勝訴不擇手段;第二,作為行業(yè)自律組織,律師協(xié)會有權依據行業(yè)規(guī)范調查和處分會員,后者若不服可以通過正常渠道申訴。
在李某某涉嫌強奸案及律師被處分事件中,涉事的律師似乎并不按常理出牌。案件還沒審理,很多需要保密的案情已被傳到網上,引起輿論風波;許多所謂的“有力證據”,尚未獲得法庭認定就四散開去,給受害的一方造成二次傷害;被律師協(xié)會處分后,不通過正常渠道申訴,而是在網上叫屈,博取公眾關注……種種跡象表明,一些律師對媒體和網絡的“熱情”,遠遠大于對法律法規(guī)的敬畏、對職業(yè)道德的尊重。
熱點案件、重大案件,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大,固然能給代理律師帶來更多的表現(xiàn)機會。但是這種機會越大,意味著風險越大,律師越應該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辦事,不能挾私夾帶,肆意妄為。為了出名不擇手段,為了獲利喪失道德,為了私欲污蔑他人,凡此種種不僅違背道德,而且觸犯法律,即便能一案成名,恐怕也是悠悠惡名。
這讓筆者想到了電影《審死官》中的訟師宋世杰(周星馳飾),為了顯示辯才、博得狀王之名,他顛倒黑白、玩弄規(guī)則、見利忘義,叫權貴脫罪、讓受害者蒙冤,搞得天怒人怨、萬眾不齒。電影雖有夸張的成分,但未嘗不是對現(xiàn)實的批判、對今人的提醒。今天,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非常重視律師在司法實踐中的地位!岸沤^在無律師辯護下審理”已漸成為全球共識。
在刑事訴訟中,相關律師有權而且可以為每一個當事人爭取合法的權益,哪怕這個人罪惡再深重、公憤再大。美國前司法部長克拉克,可以做恐怖頭子薩達姆的辯護律師,一些資深律師可以為因貪腐落馬的高官做辯護,周某某等律師為李某某等人做辯護,本身也并沒有什么問題。但是,熱點案件并不是律師的炫技盛宴,相反它是公眾對律師操守的一次鑒定,對法治文明的一番檢閱。
從這個意義上說,熱點案件中律師的作為,不僅關乎行業(yè)形象,更關乎整個社會的法治信仰。他(她)必須尊重事實、敬畏規(guī)則、秉持操守,不能為了出名而漠視法律與道德。否則,他(她)就可能淪作周星馳版的“訟棍宋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