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一案將在北京市朝陽法院開庭審理。李代沫一審獲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李代沫當庭表示不上訴。(據5月27日新華網)
從選秀節(jié)目《中國好聲音》中“一炮而紅”的年輕歌手李代沫,近兩年來備受廣大歌迷追捧。尤其是他深情演繹的歌曲《我的歌聲里》,更是深受歌迷所喜歡。然而,就是這樣的一位擁有很大發(fā)展空間的歌手,卻不能嚴格要求自己,因為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而受到法律的懲處。這起案件直接破壞了他本人的社會形象,同時,也督促廣大演藝明星要潔身自愛,不僅要在演藝事業(yè)上有出色表現,更需要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在各方面為青少年做出“好榜樣”。
事實上,關于演藝明星違法犯罪的新聞并不鮮見,特別是少數演藝明星在稍有名氣之后,便放縱自己,吸毒、賭博、嫖娼乃至偷稅漏稅等等,各類新聞層出不窮。這樣一來,不僅很容易毀了自己的前程,也勢必會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畢竟,對于演藝明星們來說,往往有很多青少年將其視為心目中的偶像,青少年會在潛移默化中效仿偶像的言行舉止,也正因此,廣大演藝明星當應努力讓自己做到“德藝雙馨”,從而引導廣大青少年能夠健康成長,并為社會注入更多的“正能量”。
可是,總有一些演藝明星的行為讓公眾大感失望,年輕明星李代沫的獲刑便是生動有力的例證。我們在為李代沫不慎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行為感到遺憾的同時,也希望通過這起案例能夠給更多演藝明星敲響警鐘,提醒大家一定要遠離毒品、遠離各類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