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新修改的證券法歷時四年多、歷經(jīng)四次審議后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閉幕會上表決通過,修訂后的證券法將于明年3月1日施行。證券法是資本市場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市是應有之義。
中國資本市場起步晚、發(fā)展快,遇到的情況較為復雜。一方面,政策層面設置了相對嚴格的入市審核。入市高門檻,似乎能夠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利益,但在客觀上也造成了“政策市”的痼疾。審核制帶有一定程度的行政主導意味,導致入市“前門”狹窄、退市“后門”梗阻。上市企業(yè)一旦入市,圈錢之后哪怕變成垃圾股、僵尸股,亦可混跡資本市場“江湖”;有些企業(yè)只能望市興嘆,或無法享受資本市場的紅利,或在境外上市。另一方面,入市審核或致權力尋租,致劣幣驅逐良幣。信息不公開、不對稱、暗箱操作的違規(guī)事件時有發(fā)生,證券公司、上市企業(yè)和投資者,都不堪其擾深受其害。
資本市場終究還是要靠法治更新來解決問題。
本輪證券法修訂時間周期較長,從2015年算起,截至目前已歷時四年,2019年4月20日,證券法“三讀”之后,公布了修訂草案的征求意見稿,多位專業(yè)人士、市場人士發(fā)表了意見。本輪證券法修改之復雜和困難,根本原因在于修法一事牽扯范圍廣、涉及利益多、市場情況多變、各方觀點不一,要完成法律修訂,要達成共識,任務艱巨。隨著中國股市通過滬深兩市聯(lián)通香港股市,打通中國資本市場和全球市場的通道之后,中國資本市場不僅無法“自得其樂”,而且必須適應全球通行規(guī)則并和全球市場同頻共振。更兼人民幣國際化和利率匯率市場化的加速推進,中國資本市場開放必須和中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同步,而且要和中國國力以及全球對中國資本市場的期待相稱。中國資本市場亟須一部與時俱進的證券法。
2015年中國千股同跌亂象,是中國資本市場對接全球的拐點式動蕩。隨后,中國資本市場進入了集中、高效、強力整治期,也在改革創(chuàng)新中有了新突破。從滬深和香港的“兩通”到“滬倫通”再到創(chuàng)業(yè)板,中國資本市場和全球市場已成“寰球同此涼熱”的命運共同體,在此情勢下,證券法“修成正果”算是水到渠成。如此波折,折射證券法法制層面完善和程序正義,更能在實施后取得善果。
新修訂的證券法明確了全面推行注冊制,將發(fā)行股票應當“具有持續(xù)盈利能力”的要求,改為“具有持續(xù)經(jīng)營能力”,同時,大幅度簡化公司債券的發(fā)行條件,取消發(fā)行審核委員會制度。注冊制解決了從入市到退市的行政干預,打開了資本市場“前門難進”和“后門難退”的“兩把鎖”,實現(xiàn)了入市和退市的市場化。新修訂證券法新增信息披露和投保專章,補上了中國股市最大的短板。還新增了信息披露和投資者保護專章,對上市企業(yè)信息披露進行了剛性約束,對投資者是一大利好。明確了相關責任和利益主體的責任和義務,強化了對相關違規(guī)行為的處罰力度。譬如,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新修訂的證券法,順應中國資本市場的發(fā)展,適應對接全球的現(xiàn)實需求,考慮到了各方訴求,兼顧了各方利益。證券法“修成正果”,它也必將會提升資本市場的法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