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禁漁”必須斬斷“偷捕之手”
背景:為期十年的長江“禁漁令”從2020年1月1日開始實施。近半年過去,記者暗訪發(fā)現(xiàn),偷捕魚類現(xiàn)象猶在,“江鮮”仍在暗中交易,有的一公斤能賣到6000元。暴利驅使下,偷撈、運輸、銷售,已經形成地下產業(yè)鏈。
小蔣隨想:為什么要對長江實施“禁漁”?長江作為我國第一大河,本是魚類基因寶庫,經濟魚類原種基地。但是,多年過度捕撈,長江水域生態(tài)遭生產生活排放污染,一些魚類資源走向枯竭邊緣。形勢嚴峻,長江“禁漁”,休養(yǎng)生息,勢在必行。
然而,記者暗訪發(fā)現(xiàn),長江“禁漁”面臨挑戰(zhàn),落實禁令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首當其沖的,就是打擊偷捕。一些人組成團伙,趁著夜色,開著快艇,使用電網,大肆捕撈,既猖獗,又專業(yè)。對此,巡查執(zhí)法必須“亮劍”。長江流域分布較廣,地方漁政執(zhí)法不能只管一段,防止偷捕者鉆空子,應通力配合,聯(lián)防聯(lián)動。考慮到一些地方執(zhí)法人員和船只不足,增加投入是必要的,重視與保護要動真格。
管理者還應拓展思路,多條腿走路。有的地方聘請退出捕撈的漁民擔當護漁員,由懂行的漁民協(xié)助打擊偷捕,效果明顯。還有的在重點區(qū)域加裝監(jiān)控設備,并且利用無人機巡查,通過新技術、新方法形成震懾。總之,構筑多方位監(jiān)控網絡,才能減少盲區(qū)死角,實現(xiàn)“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禁漁也要從需求端入手。清明前的長江刀魚一公斤能賣6000元,與其說是一些人非要任性吃,倒不如說是野生滋補、虛榮炫耀、違法快感等畸形心理在作祟。對此,要“治心病”,更要畫“紅線”。“江鮮”不是“仙丹”,要打破“神話”,澄清炒作。食用瀕危魚類,直接或間接導致物種消失,不但不值得夸耀,反而應被全社會唾棄。生態(tài)環(huán)保理念深入人心,不良行為才會失去生存空間。購買偷捕的魚類涉嫌違法,更應給予懲處。通過典型案件,警示潛在食客,藉由依法處理,真正以儆效尤。
授人以漁也很重要。漁民上岸,若無其他技能,生活可能陷入困境,這也是一些人違法偷捕的原因。管理者在“禁”的同時,也要注意“疏”。開展技能培訓,促進漁民轉型,協(xié)助尋找出路,給予必要扶持,對“禁漁令”的落實具有現(xiàn)實意義,解決好人的生存與發(fā)展問題,才能確保人與自然和諧相處。這也是以人為本、可持續(xù)發(fā)展的應有之義和必然選擇。
長江“禁漁”,長路漫漫,恢復生態(tài),任重道遠。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只要我們尊重客觀、理性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