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fā)科涉嫌嚴重違紀被組織調查,云南省楚雄市市長趙萬祥因涉嫌受賄被批捕……梳理近期接連“落馬”的官員,一個尖銳的共性問題再次進入輿論視野——怎么又是一名“帶病提拔”的官?(6月18日 中國青年報)
“帶病提拔”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風,也稱“帶病上崗”,是群眾對一些有腐敗行為的黨政干部“邊腐邊升”、得到提拔和重用現(xiàn)象的約定俗成的說法。
我黨歷來重視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近年來先后出臺了一系列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的政策文件,并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干部選拔任用的公信度也得到了明顯的提升。
但,干部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仍時有發(fā)生,有的還相當嚴重。雖然被“帶病提拔”的領導干部只是極少數(shù),但影響極壞,危害極大。“帶病提拔”現(xiàn)象直接導致群眾對選人用人公信度產(chǎn)生質疑,并打擊了符合條件卻沒有被提拔人員的積極性。此外,使個別干部存有僥幸之心,認為自己很隱蔽不會被發(fā)現(xiàn)。殊不知,在這種僥幸和利益的驅使下,他們正一步一步走向永遠無法回頭的深淵。
更不容忽視的是,在近年“落馬”的貪官身上,“帶病提拔”現(xiàn)象似乎如影隨形。近日,一項研究顯示,約有六成“落馬”貪官都曾獲“帶病提拔”。這個數(shù)字說明了什么?數(shù)字的背后誰該深刻反思?各級黨委及其職能部門擔負著選拔干部、培養(yǎng)干部的重任,毫無疑問,“帶病提拔”現(xiàn)象的發(fā)生,各級黨委及其職能部門難辭其咎。
人們不禁要問,還有多少官員“帶病提拔”?黨委及其職能部門又該如何關上“帶病提拔”貪官的潘多拉盒,嚴防和糾正干部“帶病提拔”?根治官員“帶病提拔”,良方何在?
筆者覺得, 要徹底關上“帶病提拔”貪官的潘多拉盒,應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
第一,應進一步健全干部選拔任用機制。當前,我國涉及官員提拔的相關法律已經(jīng)比較完善,因此,我們首要的任務是認真執(zhí)行現(xiàn)有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在此基礎上,以干部選拔任用的現(xiàn)實為出發(fā)點,以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歷史經(jīng)驗教訓為借鑒,進一步創(chuàng)新和健全干部選拔任用機制。
第二,應加強干部選拔任用監(jiān)督舉報機制。我們必須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權,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并高度重視輿論監(jiān)督,支持新聞媒體對違法或者不當?shù)男袨檫M行曝光。都說,陽光是預防和治理腐敗最好良藥。相信完善公開的監(jiān)督舉報制度,定會讓干部貪腐現(xiàn)象無所遁形。
第三,應加強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帶病提拔”實質就是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用人不正,歸根結底也是一種腐敗現(xiàn)象。而干部貪腐,從某種意義上說主要緣由是他們的思想受到了資產(chǎn)階級腐朽思想的侵蝕。個別干部認為,改革開放就是講究物質利益、追逐金錢和物質享受,置國家法律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顧,利用職權貪污受賄,最終淪為罪犯。因此,要加強領導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增強領導干部的法律法規(guī)意識,從源頭上清除“帶病提拔”現(xiàn)象滋生的土壤。
第四,應加強選拔任用回溯機制。正如中央黨校教授、著名反腐專家林喆所說,“貪官‘落馬’后,我們的回溯制度不夠,應該去查當年是誰提拔的、誰推薦的、領導當時是怎么通過的。推薦者應負推薦不當?shù)呢熑危o檢部門監(jiān)督不利,也要負責任。”如此一來,相信很多“帶病”官員不會再有被提拔的機會了。
我們希望,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有關干部任用的各項政策措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將“帶病提拔”這個頑疾徹底根治。我們也相信,多管齊下,多措并舉,“帶病提拔”現(xiàn)象會越來越少直至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