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晚,北京大興區(qū)某公交車站旁發(fā)生觸目驚心的一幕,一名年輕母親推著孩子經(jīng)過時與一輛轎車內(nèi)的兩名男子發(fā)生沖突,車內(nèi)男子下車動手打了女子,并突然將童車里的孩子舉過頭頂,重摔在地。被摔的孩子仍在醫(yī)院搶救,但情況并不樂觀,曾多次呼吸中斷。(《法制晚報》7月25日)
因為停車發(fā)生爭吵,竟將在童車中熟睡的無辜幼兒重摔在地,如此暴戾的行為令人心冷齒寒。在網(wǎng)上搜索一下,類似無緣無故的“隨機的暴怒”還有很多,典型的如北京電影學(xué)院學(xué)生因停車糾紛將清潔工打死一案、長春周喜軍盜車將嬰兒殺死案等。為什么?為什么我們的脾氣越來越壞?為什么個別人如此崇尚暴力?
在這里,我要特別強調(diào)“我們”,強調(diào)“自己”,而不是“他們”、“那些壞蛋”;因為我堅信,這個世界上絕對的壞人和絕對的好人一樣少,很可能在另一起暴戾事件中,他是和我們一樣為之憤憤不平的“網(wǎng)友”。我們旁觀新聞事件時的正義感,在自己成為當事人后往往成為點燃憤怒的導(dǎo)火索,驅(qū)使自己以正義的名義去作惡。所以,滿屏都是諸如“立即槍斃”等彌漫著“暴力崇拜”的網(wǎng)友留言,看似很正義很道德,實則恰恰證明我們的脾氣已經(jīng)變得很壞。
我們?nèi)鄙僖环N共識,那就是:針對個體的暴力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相反,我們總是相信自己能夠完全分清善與惡,并且支持對惡主動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制暴。問題的關(guān)鍵就在這里,每個人心中善與惡的標準是不一樣的,站在不同的立場會有完全不同的看法,如果內(nèi)心認同使用暴力的合理性,那么濫用暴力就會成為普遍的現(xiàn)象,尤其是在涉及自身利益時,更會失去判斷的準星。
針對近期暴力事件的頻發(fā),一些外媒在熱炒中國“民怨上升,戾氣彌散”;其實,在任何國家,類似暴力事件也都存在。對此,我們無需過度闡釋,但也必須警醒。既然每個人都不可避免地成為社會的一部分,“隨機的暴怒”自然也是一種社會病。社會戾氣的來源,可以找到很多的分析角度,比如貪官的惡劣示范,腐敗的日益猖獗,個體權(quán)利的不彰,財富分配的不公,社會保障的羸弱,兜底機制的闕如……但真正重要的是,我們必須達成反對暴力的共識,而不只是這樣要求自己之外的“他們”。
這不是要提倡阿Q的精神勝利法,而是要推廣反對暴力的共識;如果“幾乎所有人都變得玩世不恭起來,每個人都成了反諷大師”(李銀河語),看似充滿了正義感,實則是對社會戾氣的助推。面對重摔女童的慘劇,我們當然要譴責(zé),并且相信法律會給出嚴厲的懲處,因為我們反對暴力,反對“隨機的暴怒”;與此同時,我們也要警惕“以暴制暴”這樣的固化思維,不要讓心中的正義感悄悄變異為發(fā)泄的快感。為生命垂危的女童祈禱,借他人“隨機的暴怒”反躬自省,這遠比喊“殺”喊“槍斃”,更能蕩滌我們社會越來越重的暴戾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