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龍勝那個公款吃喝,不思悔改,反呵斥記者“盡管報”的縣委書記唐天生終于嘗到了“現世報”,自治區(qū)紀委13日通報,唐天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免去縣委書記職務。
其實,我們知道,免職不等于撤職降級,他級別還在,待遇還在,雖然這個事情的影響很惡劣,但是對他的傷害可能僅僅是損了點面子,工資照發(fā),獎金照拿。
其實,我們也知道,現在一些地方上流行的免職更像是休假,事情發(fā)生了,為了息事寧人,先把職務免了,以后再擇機啟用。因女兒吃空餉被免職的原山西省靜樂縣縣委書記楊存虎就曾經創(chuàng)出了兩個月內復出的最短紀錄。以此來看,龍勝縣委書記挨的這個免職處罰,估計懲罰的含金量也高不到哪去。
但是吃了三千多元錢,被免了職,這樣的新聞還是給了大家足夠的震撼力。三千多元,在一些地方,請一桌都不止這個錢,書記用三千多元擺了四桌,一桌還沒攤到一千元,這個標準恐怕在很多地方連最低標準都算不上。如今卻結結實實地撂倒了一個縣委書記,樂觀者不免把它當成是一種信號,心生這樣一種期待:對照這一標準,全國得有多少酒桌上的官員也得步唐的后塵而去。
誰打頭吃了三千多就免誰的職,照這個標準,趙本山的那個劉老根會館是很難在京城開下去的;照這個標準查下去,三公消費估計得降下去一大截。
但是三千元是否如我們想象中的一樣少呢?龍勝縣委、縣政府8月2日曾發(fā)出《致廣大網友的一封信》,文中提到,當時安排就餐,主要出于兩點考慮:一是為了給離任的公安局長送行,原局長與大家共事多年,建立了深厚感情,離別之時吃個工作餐、道個別似有必要;二是當時天色較晚,有必要解決外地參會同志的用餐問題。這段話有兩層意思,一,這是個工作餐;二,這是頓便飯,三千多元錢吃了頓便飯,還是工作餐的標準,這招待的標準可一點都不低。
顯然,大吃大喝與工作餐的定義模糊了。對比天價餐,三千多元的是工作餐;可對比老百姓吃頓便飯就是買個盒飯的理解,三千多元的工作餐就是天價餐。如果是照著官場的標準來,那么唐的被免只能落一聲“倒霉”的嘆息;可若是照著群眾的標準來,我想,唐的被免就應該只是一場吏治風暴的開始,這正是群眾想從唐天生被免的新聞中讀到的信息,那么廣西有關方面有沒有開始著手做這方面的工作呢?
在這個事情上要是沒有一個明確的做法,我們只能相信,書記的這次被免,其實也不是因為他吃了多少,吃了什么,而是因為他不幸上了新聞的排行榜。
(來源: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