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以來,新一屆政府履行承諾,逐步取消或下放行政審批事項。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項目審批難、民間辦事難的情況依然存在。廣州的李女士想把戶口遷回鄭州,跑了半年戶口還沒到手;而在武漢,一學生吐槽,為申請助學貸款,他蓋了26個章。(8月20日《新京報》)
蓋章多、辦事難是輿論對行政審批程序繁瑣的典型抱怨,下放審批權力、簡化審批程序是個必然趨勢。不過應該看到的是,蓋章多并不是辦事難的必然結果,或者說,并不是辦事難中的主要矛盾。筆者在高校工作,每年畢業(yè)生離校時,也需要蓋上十幾個學校各部門的公章,不過這些事情通常都會在半天之內完成,并不讓學生感到特別繁瑣。究其原因,各部門集中辦理,效率很高。
行政審批與學校工作當然并不一樣,也不太可能都實行集中辦理。不過這至少表明,只要各部門單位間協(xié)調一致,共同以提高效率為目標,以方便群眾為宗旨,蓋章多本身并不是個主要問題。而且蓋章是為了負責,為了承擔某些監(jiān)管責任,蓋章是要力求減少、避免無謂審批,但置之于現(xiàn)實,這種減少必然是有限度的,絕大多數(shù)審批事項不可能一個公章就可完成。否則出了問題,又得抱怨主管部門監(jiān)管不力了。很多時候,權力下放與加強監(jiān)管本就是個矛盾。
之所以強調蓋章多并不等于辦事難,并不是為辦事難辯解,更不是反對簡化審批程序,而是為了發(fā)現(xiàn)辦事難的主要癥結所在。一是權力部門服務意識不足,衙門作風嚴重。審批事項需要的材料不交待清楚,造成辦事人員重復跑腿;二是不同地區(qū)或單位間的協(xié)調性不夠,甚至存在制度打架現(xiàn)象。工作單位需要戶口證明才能接收檔案,而戶籍部門卻要看到單位接收材料才能轉戶口,程序本身就是個死循環(huán),辦事人員自然無所適從。
蓋章多復雜了辦事程序,但顯然,只要程序本身暢通,工作人員職責到位、效率夠高,監(jiān)管程序復雜并不是問題,更不會發(fā)展到事難辦的地步。反之如果權力理念不正確,工作人員效率低下,或者辦事程序本身存在前后矛盾,即便只需要一個公章,事情也未必好辦。所以,在蓋章多少與作風轉變、程序規(guī)范之間,到底孰輕孰重,誰才是造成辦事難的主兇,其實不難判斷。更何況,隨著行政審批改革的進一步實施,程序繁瑣終會得到逐步緩解。
門難進、臉難看,說到底,事難辦的根本還在于改變政府機關工作作風。否則,即便簡政放權得到了很好的實施,也只是理論層面政務改革本身的成功,而于老百姓辦事來講,未必能有看得見的實惠。蓋章少了,可能事仍然難辦。
(來源: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