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制度由于它的高利害性、高風險性,以及相比其他制度而言的公平性,盡管它造成中小學嚴重的應試教育,在人才選拔中唯分數(shù)論、一考定終身等弊端十分明顯,但仍然被視為是一個“最不壞的制度”,說起來極其重要,實質(zhì)性的改革卻十分困難。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啟動了這一改革,可以說是勢在必行、眾望所歸,有可能成為一場實質(zhì)性教育改革的重要突破。
高考制度改革之所以艱難,是由于它具有不同的社會功能,對應著不同的利益群體。高等學校關注的是如何落實招生自主權(quán)和科學選拔人才,家長關注的主要是保障考試公平和教育公平;而站在全社會整體利益的立場上,這一制度必須能夠引導和促進中小學的素質(zhì)教育,保障億萬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形成這一價值共識,是有效的制度變革的前提。
高考制度由考試制度、招生錄取制度和配套的服務保障政策構(gòu)成,每一項具體的政策各具有限功能,不能“包打天下”,不宜過度解釋。新的高考制度設計,比較重要的是實行分類考試,高職院校實行“文化素質(zhì)+技能測試”的方法,不再與普通院校的學術(shù)水平考試“陪綁”。本科院校的考試成績則由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與高考成績統(tǒng)籌形成,這也是世界各國的通例。由于高中課程已經(jīng)分門別類進行了嚴格考試,而且可以考兩次取其高者,高考時就沒有必要再舉行面面俱到的學科考試,可以不分文理科和大幅度減少考試科目。
改變一考定終身的另一舉措,是從英語開始試行一年多次的社會化考試,因為英語的機器考試和標準化測試在技術(shù)上最為成熟,已被社會普遍接受。新的高考制度也突出了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性,明確實行考試與招生相對分離,逐步取消統(tǒng)一批次錄取方式,建立學生與高校雙向多次選擇的錄取制度。
教育改革尤其是高考制度改革,具有典型的“知易行難”的特征。好的模式、國外的做法大家都知道,就是不敢做、不能做,因為中國的人情社會、道德環(huán)境等特殊國情。如何打破這一困境,使得實質(zhì)性的高考制度改革能夠起步,主要有兩點:
一是從試點開始,任何高風險的改革如果從小范圍的試點開始,就可以極大地降低風險;而新的行之有效的做法也只有在試點中才能產(chǎn)生。
二是保障考試公平的制度建設。家長之所以寧愿接受嚴重摧殘學生的應試制度而擔心比較靈活、具有彈性的綜合素質(zhì)評價、面試等制度,主要是對教育腐敗的擔心。因此,必須設計出能夠取信于民的透明、可靠的信息公開和社會監(jiān)督制度,同時實行嚴格的行政問責制,從而保障考試安全。這就接觸到了教育制度變革的核心,并非輕而易舉,也是攻堅克難的關鍵所在。
因而,能否真正實行和深入這一改革,是葉公好龍還是擒虎屠龍,幾乎是對包括政府、高校、中小學校、學生和家長在內(nèi)全體公眾的一次大考。
目前的感覺,中小學、學生和家長充滿疑惑和期待,但改革的意愿強烈;而今后將成為自主招生錄取主體的高等學校,大多還處于游離狀態(tài)。因為現(xiàn)在按分數(shù)從高到低、機器錄取的方式,半天解決問題,對高校是最簡單方便的,而且沒有爭議。今后如實行雙向選擇、多次錄取的制度,要綜合高中會考、高考甚至高校面試的成績,還要組織各院系參與、按學院和學科招生,錄取過程可能長達數(shù)月,且要公開和問責,日子就不那么好過了。
對這一即將到來的變革,我們都做好準備了嗎?
(作者是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