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上評論
據新華社報道,日前,貴州省交通廳原廳長程孟仁及其情人何文,因巨額受賄在貴陽市中院出庭受審。整整十年前,程孟仁的前任廳長盧萬里就是在這里被公開判處死刑,彼時,程官至副廳長。前鑒不遠,后車即覆。當地坊間和機關都在感嘆:盧萬里的“死”都沒攔住后任者繼續(xù)貪。
從此前河南連續(xù)四任交通廳長涉腐,到貴州十年落馬兩任交通廳長,都呈現出前“腐”后繼的特征。新華社記者在梳理比較盧萬里與程孟仁兩案后得出:十年間,不變的是貪腐,變化的是“招數”,交通領域的貪腐經歷了一個從“大膽”到“含蓄隱蔽”的演變路徑。
應該說,這一演變路徑與十年間不斷加大反腐力度的背景,相互映襯。但應看到,跟盧萬里收受賄賂款、物折合2559萬元比,程孟仁及其情婦等收受財物折合3861萬余元,也不遑多讓。
究其根源,正如辦案人員歸結的:是對“一把手”監(jiān)督不力、制度反腐不牢。這種不力和不牢,表現在兩個方面:一者,權力濫用直至可隨隨便便侵入市場領域,如何文通過程孟仁打聲招呼的“路條”,就可承接石料供應、邊坡綠化等工程項目,并轉手他人收取好處費。二者,權力封閉運行,不受“陽光”這道防腐劑的炙烤,外界只見項目施工,很難看到背后的程序運行。
就程孟仁案,公訴機關指出,也與其下屬投其所好有關。問題是,當“一把手”權力失控,又有多少人敢于“舍得一身剮”去監(jiān)督?相反,唯命是從,恰恰又說明“一把手”權力過度膨脹,而制度反腐層面又讓人難以借力。
所以,滌蕩交通領域的腐敗,要回到制度反腐的構建上來。從權力界定的角度,需明確劃清其與市場的邊界,譬如石料供應、邊坡綠化等領域,應通過制度規(guī)制權力抽手,交由市場競爭,該放權的放權。從透明的角度,交通系統(tǒng)要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工程項目的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應置于陽光之下。如此,才能從源頭上遏制“死都攔不住的貪”。
□燕農(大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