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北京青年報報道,日前,一段廈門海翔大道附近公路豎立的警示牌視頻走紅網(wǎng)絡。看看這些警示牌上的警示語就知道為何走紅了:“你丑你橫穿!”“你橫穿馬路,家人醫(yī)院等你!”“還橫穿馬路,被撞就死翹翹!”當?shù)匕脖O(jiān)站稱設牌是因常有行人橫穿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被撞死翹翹”,乍一看,太直白,好像有警示效果,其實太晦氣,不吉利,讓人生厭。因為這種警示標語太生硬、太野蠻,有一種罵人、詛咒人的味道,離文明太遠,理應更換。
禁止行人橫穿馬路,需要警示標語,但在制作警示標語時,應當多方考量,最起碼應當讓標語好聽,不粗俗、不下流、不雷人,更不能罵人、詛咒人,符合文明守則和社會公德;否則,制作、張貼這種不文明的警示標語的初衷就會變味,讓人糾結(jié)。畢竟,警示標語效果的好壞,取決于標語接受對象對標語的視覺和聽覺的感覺度,刺激人可以,但絕不能罵人、詛咒人;不然,不僅是不文明的問題,還是不道德的問題。如果放縱這種“詛咒式標語”流行,不僅造成視覺污染,還損害了社會文明。
按照美國威爾伯·施拉姆的《大眾傳播學》中“傳播契約”的要求,大眾傳播中體現(xiàn)出來的是一種互動的社會契約關系,傳播者不文明、不道德,可能會影響被傳播者不文明、不道德。因而,不良的傳播難以收到理想效果。可見,對這種“詛咒式標語”理應說不,讓警示標語回歸文明。
標語看似小事,卻能反映管理者的文明素質(zhì)。文明的管理者必然懂得,任何文明的實現(xiàn),其實現(xiàn)的方式必須是文明的;否則,動輒用生硬、蠻橫甚至罵人、詛咒的字眼去制止不文明行為,不僅顯得言語貧乏、粗暴,而且容易給人們造成不良影響,效果多半相反。問題是,一些管理者就是不明此理,在制作警示標語時,不考慮公民的感受,還使標語帶有命令、專政和打擊的色彩,甚至散發(fā)“火藥味”。須知,警示標語不講文明,不講公德,就是對公民缺乏應有的尊重,怎么能達到宣傳、教育的效果呢?
其實,標語的作用是宣傳或警示,促進社會文明發(fā)展。標語的文明與否能夠反映一個地方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讓人能夠感受到熱情與友好,催人奮進,助人向善。否則,標語太生硬、粗俗、蠻橫,甚至罵人、詛咒人,效果適得其反。警示標語更如此。試想,一個社會如果只有“鞭子”,那么一旦甩下“鞭子”,所有的惡行都會反彈。以粗俗制止粗俗,所產(chǎn)生的結(jié)果還是粗俗;以蠻橫制止蠻橫,所產(chǎn)生的結(jié)果還是蠻橫。只有用文明制止不文明,警示標語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社會效果,才會成為“文明使者”。所以,各地必須讓警示標語回歸文明,并形成時代文明的新常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