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家委會收取8萬班費之舉越位了
每逢開學季,“家委會”“班費”等往往會成為熱詞。近日,一位自稱是安徽銅陵某中學家長代表的網民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留言,質疑該中學高二(14)班收取每人2000元、共計8萬余元班費的合理性。據(jù)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回應,班級每人收費2000元情況屬實;該費用由家委會征得全體家長同意,代收代支,主要用于教材繳費、學習及活動開支等;此項費用收支均不經過班主任及任課教師。
當?shù)卣⒔逃姓块T能以積極的姿態(tài)及時介入并作出回應,與網民開展良性互動值得肯定,該家委會支持學校和班級工作的熱情我們也可以理解。但似乎相關部門隨后的解釋并不能平息網民激烈的反應和公眾的熱議。很顯然,作為一個班級的家委會,如此“平攤”收取高額班費的做法已經是嚴重越位和錯位了。
為了方便家長,減少瑣碎費用繳納次數(shù),集中一次性繳納班級代管經費,其出發(fā)點或許不錯,但此舉是否符合有關財務制度和經費管理制度暫且不說,不符合教育法等相關法規(guī)政策倒是有據(jù)可查。人均2000元的班費對于大多數(shù)家庭也許可以承受,但對于一些困難家庭來說就是一筆不小的負擔。實際上,這筆班費由家委會征得全體家長同意的說法恐怕也不符合事實,要不然也就不會有市民以家長的身份投訴了,如果有人不同意而被收取相關費用,則涉嫌變相強制收費。雖說該班級家委會對班費支出賬目明朗,記錄詳細,接受全體家長的查閱和監(jiān)督,但其中“自愿征訂學科作業(yè)資料費等”一項支出就高達34090.5元,無論從家庭經濟負擔和學生課業(yè)負擔上恐怕都說不過去。
根據(jù)2012年《教育部關于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家長委員會的基本職責包括“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以及“溝通學校與家庭”三項,都沒有涉及向家長征收和使用班費等任何財務方面的職能。事實上,2010年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教育部下發(fā)的《關于規(guī)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嚴禁將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計算機上機、取暖等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也不得將國家已明令禁止或明確規(guī)定納入公用經費開支的項目列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
成立家委會的本意是針對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突出問題,重點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中小學生課業(yè)負擔、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這次班費事件,給所有家委會組織敲了一記警鐘,家委會要回歸到自己的本職上來,不要隨意去越位、錯位。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不僅會讓家委會變味,也增加了家委會的財務風險,甚至會連累學校和相關老師。
學校以及相關教師也需要很好地反思并從中吸取教訓,學校對家委會管理不能缺位。《教育部關于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明確規(guī)定“家長委員會應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職責。”即便家委會是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收繳班費,脫離學校的指導和監(jiān)管,校方依然無法推卸失察、失管的責任。學校既不能讓家委會流于形式、無所作為,也不能任其越位錯位,更不能借家委會之名違規(guī)向家長收費。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