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某市辦公樓,被當?shù)厝藨蚍Q為“迷宮”:前后3棟主體建筑通過連廊相連,呈“王”字形分布,“走在里面很容易走暈”。然而,辦公樓對外的名字叫“旅游發(fā)展中心”。據(jù)知情人介紹,“建筑面積超標,內(nèi)部裝修豪華,一直審批不下來,所以對外不敢掛政府的牌子。”招標公告顯示,這座“旅游發(fā)展中心”有7個政府機構,批準編制數(shù)45人,人均辦公面積高達453平方米。(5月23日,《中國青年報》)
近幾年來,一些地方違法違規(guī)興建政府辦公大樓,或打著建設其他項目的幌子行建政府大樓之實的并非孤例。日前,就有媒體披露稱,山東某市公路局以“公路工程設計監(jiān)理信息綜合樓”為幌子,實際是在建設豪華辦公樓,“該大樓總造價預計在7000萬元左右,外墻全部鑲嵌大理石裝飾”。
在中央令行禁止的情況下為何一些地方依然故我?原因不過有二:一者,“政令不落實”,個別地方政府官員膽大妄為,將中央禁令當兒戲;二者,以拖待“變”,意圖相關禁令和政策出現(xiàn)變化,責任追究的“風頭”過去,最終是堂而皇之的“轉正”。
然而,這類違法違規(guī)與涉嫌嚴重違紀的超標政府辦公大樓,無論什么名稱,“它”總是矗立在哪里了;無論怎么樣的“七十二般變化”,其超標的事實卻是板上釘釘?shù)摹S芯渌自捳f,“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這類人人喊打的“超標豪華政府大樓”,公眾不相信它能躲藏到何時。
其實,在筆者看來,這些“躲貓貓”的豪華辦公大樓,光“躲”絕不是什么好辦法。如果是已經(jīng)興建完工的相關樓堂館所,應該主動向上級報告,并自查自糾,嚴厲追究決策者的責任。對于一些事實上違法違規(guī)的豪華辦公大樓,應該從節(jié)約社會資源角度入手,通過拍賣變賣、置換等方式,讓政府辦公場所合乎“標準”,其余所得收歸國庫。對于擬興建和正興建中的豪華辦公大樓,還是應該早日打消“念頭”,否則,只能撞的“頭破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