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晚,在陜西省西安市未央區(qū)百花家園小區(qū),參加未央區(qū)市民大舞臺廣場舞決賽27支代表隊1000名廣場舞大媽,在決賽前夕發(fā)出倡議:表示之后跳廣場舞時要把時間控制在上午7時之后,晚間9時之前,音樂音量不超過60分貝,文明健身,讓聒噪的廣場舞遠離居民區(qū),還居民們一個寂靜安寧的夜晚(7月23日《中國青年報》)。
廣場舞擾民已成為一個全民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從目前的情況看,解決廣場舞擾民難題需要雙管齊下:一是加大對公共健身娛樂設施的財政投入,讓熱愛廣場舞的大媽們能有新的去處,盡量遠離居民區(qū);二是通過立法對市民健身活動進行規(guī)范和引導,以保護多數(shù)市民的休息權,F(xiàn)在,一些城市已經開始做這兩項工作,相信城市管理者所做的這一切,對于化解廣場舞矛盾將會起到積極的作用。
在筆者看來,廣場舞擾民問題的解決,更離不開跳舞大媽的理解和配合。道理很簡單,一方面,在龐大的跳舞大媽隊伍面前,我們的城市在短時間內無法完成改造工作,來充分滿足所有健身者的場地需求;另一方面,規(guī)范廣場舞的相關法規(guī),雖然條款可以定得很細,但真正執(zhí)行起來有一定難度,特別是處罰起來更容易落空。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跳舞大媽對廣場舞擾民問題所持的態(tài)度,直接決定了這一問題能否在短時間內得到解決。
從這一角度看,西安千名廣場舞大媽宣誓降噪音,把寧靜還給市民,無疑是值得點贊的。在此,我們期望能有更多的廣場舞大媽進行換位思考,設身處地地替他人著想,然后自我調整,在翩翩起舞的同時,別去騷擾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