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衡陽市紀委官網(wǎng)正式通報“車震”一事調查處理結果,對當事人市政府研究室主任黃健驊(男)、市紀委案件監(jiān)督管理室副主任李佳(女)免去現(xiàn)任職務,并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通報表示,鑒于黃健驊、李佳作為當事人,在事發(fā)后不積極主動配合組織調查,致使網(wǎng)絡炒作持續(xù),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嚴重損害了衡陽黨員干部形象。通報還說,對于網(wǎng)絡炒作的羅衛(wèi)華、張志波與李佳“車震”之事,經公安部門查證,純屬惡意炒作,將由司法部門依法處理。(《新京報》11月5日)
在瘋狂抓眼球的時代里,“車震”無疑是最有效果的兩個字。以至于,在這幾天同時出現(xiàn)了三起關于官員“車震”的新聞。除了衡陽這起“車震”事件,還有一起珠海的“車震門”,還有一起湖南永州雙牌縣一對官員夫婦的“車震門”。這三起事件,無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跟帖無數(shù),成為這幾天微博與網(wǎng)帖調侃揶揄的內容。
反腐也好,抓作風建設也罷,都應該講究有憑有據(jù),以事實為前提。用“車震”來吸引眼球發(fā)泄矛盾情緒,往往會讓黨員領導干部的作風建設與反腐敗斗爭陷入“八卦”與“花邊”層面。而在加強網(wǎng)絡管理當下,讓子虛烏有的“車震”頻頻登上媒體版面,不僅能夠弱化網(wǎng)絡反腐的公信力,還讓人誤認為網(wǎng)絡反腐多求“花邊”而不求實際,只能“拍拍蒼蠅”,而不能“打打老虎”。
“官員車震”新聞被熱炒,背后既有合理的反腐語境,但也有浮躁的、只追求“八卦”和“花邊”新聞的反腐情緒。在沒有腐敗證據(jù)、犯罪證據(jù)的前提下,以“車震”為噱頭來完成新聞炒作,以引起相關紀檢部門的高度重視,是一種劍走偏鋒。湖南永州雙牌縣“車震門”,經進一步調查發(fā)現(xiàn)人家是兩口子,是“觸景生情”。于是,許多媒體只能收回先前評論,轉向“只要是官員,就不能車震,畢竟影響不好”的層面來批判。網(wǎng)絡舉報“車震”,固然激起了很大民眾情緒,但是這種“圍觀”與反腐沒有直接聯(lián)系。
“車震”、“通奸”和婚外情這種事,如果官員不侵犯公共利益,不涉及職務犯罪,是關涉道德、覺悟的作風問題,上升不到犯罪問題。近段時間以來,雖然紀檢部門在通報官員違紀時,開始使用“通奸”一詞,但是單純就“車震”這個事而言,與腐敗案件有本質區(qū)別。更要明白,衡陽相關部門對“車震門”中兩位主角黃健驊、李佳的處理,也僅僅是以“作為當事人,在事發(fā)后不積極主動配合組織調查,致使網(wǎng)絡炒作持續(xù),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為理由。
需要反思的是,之所以“車震”頻頻,原因或許仍然在于當下“自下而上”的反腐路徑不太暢通。在此背景下,或許廣大公眾只能寄希望于把一些事件庸俗化、八卦化才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