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鵬
11月7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根據(jù)該方案,每名考生可填報兩所院校志愿,每?商顖3個志愿。上海市教委新聞辦表示,2015年春季高考將探索一名考生同時被兩所高校錄取的招生模式,“考生可以被自己填報的兩所院校同時預錄取,但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其中一所高校進行錄取確認。這與傳統(tǒng)意義上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有所區(qū)別”。(11月8日中國青年報)
雖然高校不斷擴招,考生被錄取的比率年年提升。但因為傳統(tǒng)高考中,我們設計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校錄取的方案,年年都會導致一些考生因為對錄取自己的大學不滿意,從而選擇棄學或者復讀。因此,也給一些高校造成了“人沒來,指標作廢”的困惑。
基于此,“考生可以被自己填報的兩所院校同時預錄取”的改革,與春季高考本身一樣,符合應試教育體制向素質(zhì)教育體制改革的大方向,是高考改革與教育改革的一大進步。同時,這種錄取方式的變革,對大學與考生來說,無疑都是利好!
一者,處在大學的角度講,“同時錄取”機制決定了其錄取考生的范圍和人數(shù)將會有所擴大,這加大了高校的自主招生權。至于考生對大學伸出的“橄欖枝”是否“接招”,這與考生的個人選擇與喜好有關,大學雖然不能左右,但“接不接招”,卻顯然能夠反映出一所大學的競爭能力和水平。這于促進高校間競爭、完善與提升教學水平、提升效益、擴大影響力等,無疑都是有極大促進作用的。
二者,處在考生的角度,“同時錄取”無疑擴大了其選擇權,有利于考生進入自己理想中的大學深造,同時也會大大降低棄學與復讀學生的人數(shù),避免招生指標浪費,教育資源浪費等。
考生可同時被兩所大學錄取是教育改革的新舉措,其雖然還是一個嘗試,但其利好與進步意義卻已經(jīng)完全凸顯。相信通過試點與完善,其不僅能在春節(jié)高考中發(fā)揮積極作用,同時也將為正式高考提供模式和經(jīng)驗,最終為高考改革,為教育體制去應試化,全面面向素質(zhì)化助力。
(來源:齊魯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