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河南省新安縣五頭鎮(zhèn)前民政所所長張景華,因濫用職權罪、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沒收財產8萬元。檢方在調查時發(fā)現(xiàn),張景華家竟藏有267本存折。利用這些存折,他先后冒領侵占50余萬元低保戶的“養(yǎng)命錢”。貪腐之苛,令人咋舌。
“蒼蠅式腐敗”危害之大,不可不察。古人有言:“壞崖破巖之水,原自涓涓;干云蔽日之木,起于蔥蔥。禁微則易,救末則難!比绻f黨的執(zhí)政理念是深藏于心的價值觀,那么基層干部就是它外化于形的表情;鶎痈刹侩x群眾最近,黨在群眾心中的形象如何,首先就看基層干部的所作所為。按理說,民生的水溫幾何,他們應該最了解;群眾的困難在哪里,他們應該最清楚?蓮埦叭A類“蒼蠅”卻對此不管不顧,即使是群眾的“養(yǎng)命錢”,也照貪不誤。類似案件,層出不窮,傷的是群眾之心,損的是黨旗之威。
習近平總書記一直強調,要破立并舉。在基層貪腐干部被依法懲治的同時,更值得我們反思的是,案件暴露出哪些制度漏洞?又該如何堵住?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些基層貪腐案件,暴露了基層某些制度“短板”。比如張景華一案,他之所以有機會染指低保戶的救命錢,與他一人身兼民政所所長、會計和出納不無關系。一手管著進賬,一手管著出賬,決策和執(zhí)行集于一身。而且,缺乏相應的財務公開制度,群眾監(jiān)督功能發(fā)揮不了。再加上,相應的審計監(jiān)督也“缺席”。最終,造成了“上級監(jiān)督太遠,群眾監(jiān)督太難”,自然就有了“空子”可鉆。
在中央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決心,堅定將反腐進行到底之時,基層更要有上下對稱的自覺。根治“蒼蠅式腐敗”,制度的完善毫無疑問是重要抓手。比如,建立起紀檢監(jiān)督下沉機制,解決基層紀檢“失靈”的問題;激活基層的預算管理和審計制度,堵住假賬的漏洞和財政資金的“跑冒滴漏”。這些都是杜絕“牛欄關貓”現(xiàn)象的關鍵。
同時,群眾是政治參與的主體。但長期以來,因為各種問題,不少基層群眾卻游離于政治實踐之外。因此,比制度設計更重要的是,如何讓群眾參與到具體的治理之中。一方面,發(fā)揮群眾監(jiān)督的作用,助力基層反腐;另一方面,也能培養(yǎng)群眾的政治參與意識。就此而言,政務公開,以及一份份讓群眾讀得懂的報表、材料、公文,讓每一筆資金都以白紙黑字的方式顯示在公開的材料中,更是在基層群眾的民主訓練中,不可或缺的基本元素。
基層并非反腐的空白之地,基層干部切莫存“山高皇帝遠”之僥幸心理!霸缫挒辇埲,江湖莫漫游。須知香餌下,觸口是铦鉤。”唐代詩人李群英玉這首詩,雖然寫的是物,卻道盡人事,足以為人所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