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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只要我們尊重客觀、理性公正。
光怪陸離的微博,似是而非的民主
背景:在華德國人雷克看不懂中國的微博情緒——“我說中國還有些不完美,就被罵個‘臭老外’。我說中國發(fā)展的方向是對的,就被罵個‘洋五毛’。說德國好,被罵。說德國不好,也被罵。”
中國青年報發(fā)表王傳言的觀點:可以隨意罵人、惡語傷人的微博環(huán)境最匱乏的,正是多元文化和理性思維。多元文化需要容忍各種觀點的存在,只有相互爭鳴,相互論證,才能辯論出新的觀點和視角,還原事件的本來面目。這種不能容忍別人的觀點,“唯我獨尊”的架勢是一種語言暴力。
燕趙都市報發(fā)表鄧海建的觀點:為什么在國外主要是社交功能的微博,在國內被賦予如此眾多沉重意義?誠如專家所言,“互聯(lián)網作為一種公共領域議程設置的作用已發(fā)揮出來”。今天的微博發(fā)揮了某種意義上的代償效應,缺啥補啥,代替了某些渠道與路徑。“虛火旺盛”的微博只是一面鏡子,要緊的是鏡子面前的這張具體的臉。
小蔣隨想:伏爾泰說“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捍衛(wèi)你說話的權利”。可是,不單是微博,縱觀網絡論壇、博客、評論,不少網民面對不同意見擺出的卻是互掐架勢。一些人高喊民主,骨子里卻想“做別人的主”。網上還奉行“站隊”——不和我意見一致,就是我的敵人,沒有絲毫折中協(xié)商的余地,“漢奸”、“五毛”大帽橫飛,“口水愛國”遍地。本質上,這還是在潛意識中搞“階級斗爭”。民主不是時髦襯衫想穿就穿,它需要內心變革與權利保障。
“死”于強拆的文物只抵50萬“扼殺費”?
背景:位于廣州市越秀區(qū)詩書路金陵臺、妙高臺內兩棟民國建筑由于具有一定歷史價值,去年被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叫停開發(fā)商暫緩拆除。但被“暫緩”拆除的老房子還是逃不過挖掘機的鐵臂——10日深夜到11日凌晨,老屋被悄然拆除。
重慶時報發(fā)表李妍的觀點:可嘆這些歷史建筑,放在鬧市幾十年無人問津,本已呈暮年頹倒之勢,突然間要被拆遷了才引發(fā)聚焦關注。如果老建筑保護的意識和法律制度沒有跟上來,社會就只會被熱點牽著鼻子走,輿論熱鬧勁兒一過,一切還是會被打回原形,該忘的忘,該拆的拆。即便這些老建筑沒有“死”于拆遷,恐怕也會“死”于年久失修或人為損壞。
華商報發(fā)表陳小二的觀點:《文物保護法》規(guī)定,擅自遷移、拆除不可移動文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由原發(fā)證機關吊銷資質證書”。跟拆除之后,動輒億計的商業(yè)開發(fā)利潤相比,區(qū)區(qū)50萬元的違法成本,何其之低?確定如此低的違法成本,基本也屬于變相鼓勵開發(fā)商們強拆文物。
小蔣隨想:“有一定歷史價值”這個定義值得揣摩,這在管理者眼中頂多是雞肋——歷史價值未必都能轉化為經濟價值,否則,早就被開發(fā)成景點賺門票錢了。正因為沒啥經濟價值,許多故居老宅才破敗。再加上過去的老宅往往處于現(xiàn)在的城市中心區(qū),維持現(xiàn)狀沒油水,開發(fā)蓋樓利多多,難免一次次成為被拆的目標。都說精神與物質文明要雙豐收,可在具體實踐中,往往還是發(fā)展壓倒一切。在一些管理者眼中,功利政績遠比人文“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