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詩人白居易卸任杭州刺史時,帶了兩塊天竺山石回鄉(xiāng)作紀念。一天,他擺弄石塊時幡然醒悟:如果到西湖游玩者都帶幾塊天竺石走,天竺山的秀美豈不要消失殆盡?山石雖不值錢,但取之如同貪污,玷污了名聲。于是寫下自責詩:“三年為刺史,飲冰復食蘗。唯向天竺山,取得兩片石。此抵有千金,無乃傷清白。”
自責,是承認錯誤后自我批評。白居易在杭州任上,興湖筑堤,引水灌田,植樹成蔭,造福百姓。帶回兩塊石頭以資紀念,實在“不足掛齒”。然而,他卻用放大鏡看這件小事,其自律自愛令人肅然起敬。如同樹木生長,總有些時候會旁逸斜出一些枝杈來,最終影響了樹木的茁壯與偉岸。樹木不能自我修剪,人卻可以。自警、自省、自責,就是自我“修枝打杈”。這樣隨時關注自我生長,及時修剪自己,人生主干就不會雜亂變形,人生之樹就能長得健康而美麗。
1937年,賀龍在延安開會時旱煙葉用光了,警衛(wèi)叫后勤人員買了些煙葉送去。當他得知因自己生活費已用光,這煙葉是用公款購買時沉痛地說:“我賀龍犯了挪用公款之罪嘍!”事后兩個月間,他每餐減鹽減油減菜甚至不吃菜,從生活費中省出錢來把一斤半煙葉款如數還清。如此這般把自家過錯放大了看,不為過錯找理由,給自己修枝打杈“下得了手”,讓人既感且佩。
孔子說,顏淵能“不貳過”,恐怕皆因其“能見其過而內自訟”。很多時候,有了過失過錯別人未必能察覺,有些過失過錯微不足道也最易被人原諒,“內自訟”就格外重要了。這是對過失痛切醒悟,是對過錯絕不寬恕,是自知之明和光明坦蕩,它意味著自我否定、揭短露丑、勇于擔責。盡管這樣會免不了疼痛或難堪,卻能使自己“不貳過”,能幫我們把問題扼殺于萌芽狀態(tài)以免將來栽大跟頭。故而古人云:“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不必諱言,勇于自責者少了,推責者多了起來。無論犯了什么過錯,馬上把問題歸罪于外界或他人,尋找借口來為自己開脫。就連違紀收禮收錢也能找到“理由”:逢年過節(jié)送錢送物已成潮流,你躲得了今天,躲不過明天,躲得了下級,躲不了同級和上級。甚至有落馬者竟說:人家送禮上門,如果拒絕,就是脫離群眾。他們忘了,物必先腐而后蟲生。無論社會風氣如何,每個人都能憑借道德良知選擇正確行為。推責也不會把過錯推掉,只會使過錯越來越大,直到“不可收拾”。
社會轉型期,粗俗化心態(tài)容易蔓延。比如有的津津樂道于“壞到剛剛好”:在黑與白之間尋找灰色生存空間,挖空心思在法紀邊緣“打擦邊球”,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又如“比壞”:干了錯事不僅不愧疚,而是用“比我更嚴重者大有人在”來自我安慰,以“和尚動得,我為何動不得”來開脫自己錯誤。修剪自己,就得從知恥開始。“行己有恥”才能知錯認錯,“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古人云“一日不知非,即一日安于自是;一日無過可改,即一日無步可進”,又“治人者必先自治、責人者必先自責、成人者必先自成”。對于領導干部來說,在私底下、無人時、細微處仍能無愧于心,必做人坦坦蕩蕩,行事光明磊落,也才能以人格魅力立信于民,以清風正氣感化于人。
《 人民日報 》( 2014年06月25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