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常常被譽為象牙塔,是許多人心目中的“道德高地”。然而,曾幾何時,高校腐敗案頻頻發(fā)生,嚴重抹黑大學這塊“金字招牌”,不斷受到社會的詬病和質疑。所謂的高校腐敗案,涉案者多為大學管理者,其中不乏書記、校長、副書記、副校長以及學院院長、副院長等等,絕大多數(shù)是高校的“實權人物”,掌握著高校教育的人、財、物等重要資源。下面就是今年“落馬”的十大“高校蛀蟲”。
【3月】
陳英旭,浙大環(huán)境與資源學院原常務副院長,檢方指控其用各種手段將1022余萬元的科研經費非法占為己有。
【4月】
鄒世凌,四川護理職業(yè)學院院長,被調查后交代了學校基礎設施建設貪污等多個問題。
【5月】
周文斌,南昌大學校長,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原因之一是該校新校區(qū)的基建項目。
范昕建,成都中醫(yī)藥大學校長,因新校區(qū)建設等基建腐敗,涉嫌違紀被調查。
曾黃麟,四川理工學院院長,因工程建設項目貪污,收取賄賂。
【7月】
張忠元,成都中醫(yī)藥大學黨委書記,因校新校區(qū)建設等基建問題腐敗被罷免。
【8月】
王國炎,南昌航空大學黨委書記,被一審以受賄罪判刑15年有期徒刑。
【11月】
蔡榮生,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yè)處處長,因招生問題收受大量賄賂被帶走調查。
【12月】
褚健,浙江大學副校長,或涉嫌侵吞國有資產被批捕。
安小予,四川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因基建問題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詳細]
今年落馬的十大“高校蛀蟲”
當今中國高校困惑于這樣一種現(xiàn)實,“高校反腐敗的力度在逐年加大,而腐敗烈度卻逐年升級。”南京工業(yè)大學副研究員孫義在對全國高校已發(fā)生的腐敗案件進行梳理后,得出結論——“高校已成為腐敗犯罪新的高發(fā)區(qū)。”中國社會科學院在2010年中國教育藍皮書中也作出了類似的判斷。
“腐敗多發(fā)生于體制改革啟動之際”
隨著高校年年擴招,高校基建規(guī)模也逐漸擴大。高校開始越來越多的參與市場經濟活動,且在工程建設、設備物資采購、招生錄取等方面擁有的自主權越來越大。高校領導干部的權力相對集中,而與之配套的法律規(guī)范、權力監(jiān)督機制卻沒有及時有效地跟進,在這些領域的職務犯罪也不斷增多。在震驚全國的武漢大學弊案所在的湖北地區(qū),高校領導干部職務犯罪案2003年立案5起,2004年立案16起,2005年1月至10月立案已達到20起。[詳細]
“45歲現(xiàn)象”與“帶病提拔”成主流
孫義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100名職務犯中,初次犯罪時的平均年齡僅為45.3歲,犯罪已呈現(xiàn)“45歲現(xiàn)象”。其中,初次犯罪時年齡為39歲以下的17名,占總人數(shù)的17%;40歲至45歲的21名,占總人數(shù)的21%;46歲至50歲的38名,占總數(shù)的38%;三項合計占總人數(shù)的76%,而56歲以上的僅有14人,只占總人數(shù)的14%。而案犯在犯罪期間原職務職級變動情況看,不少人往往是一邊被提拔重用,一邊瘋狂犯罪。他們在被提拔重用后,隨著權力資本不斷的加大與擴張,牟利的胃口也逐步擴大。
落馬領導曾被評“干部群眾的貼心人”
有不少腐敗分子平時工作勤勤懇懇,生活上艱苦樸素,有公車不坐,有名牌衣不穿,在群眾中口碑很好,甚至是廉政典型。職務犯罪呈現(xiàn)出的較高智能化特征,甚至成為當前防范和打擊職務犯罪的難點之一。武漢大學常務副書記龍小樂在落馬之初被媒體披露,2006年曾獲“全國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稱號。其材料稱:“龍小樂勤奮敬業(yè),克己奉公,心系群眾,廉潔自律,是廣大干部職工的貼心人。”由此引來社會上一片驚愕之聲。[詳細]
揭秘高校腐敗三宗罪
一宗罪:基建部門成為高校腐敗“重災區(qū)”。后勤基建部門成為高校腐敗“重災區(qū)”,縱觀高校落馬官員,一多半都與基建項目貪腐有關。
[詳細] 二宗罪:自主招生“拼爹拼媽拼家境”。自主招生的初衷是擴寬選才渠道、提高招生質量。但一些學校和地方缺乏公開透明的操作機制,使自主招生為權錢交易大開方便之門。
[詳細] 三宗罪:科研經費變“唐僧肉”引覬覦。近年來,我國的科技投入連年增加,而科研經費的管理和使用亂象叢生,中國科協(xié)的一項調查顯示,在一些高校和研究機構,科研資金用于項目本身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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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yè)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jiān)督的運行機制,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意在讓公平正義陽光照亮教育領域,為每一個學子提供更多人生出彩的機會。
校長脫“官帽”,難解教育行政化之結
知名教育家熊丙奇表示,高校腐敗的根源性問題是教育行政化,一是學校沒有辦學自主權,校長首先是官員而不是教育家;二是學校內部也采取行政治理方式,行政權力過大,行政機構臃腫,學校不能按教育規(guī)律辦學。[詳細]
用現(xiàn)代大學制度遏制高校腐敗
2010年頒布的國家《教育規(guī)劃綱要》,明確提到建立現(xiàn)代大學制度,包括完善大學校長的任命選拔,發(fā)揮學術委員會的學術管理、決策作用,加強高校辦學信息公開,但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這些改革遭遇到了既得利益的阻力。面對日益嚴重的高校教育腐敗和學術腐敗,這些改革必須馬上進行,不能再拖延了。[詳細]
陽光透明是高校權力的防腐劑
自從2003年22所高校試點自主招生,就有人持反對態(tài)度了,批評者最大的擔憂就在于,自主招生權有可能造成更大的教育不公平。那些自主招生中的漏洞或是違規(guī)操作,無形中印證了批評者的觀點,每當有高校被爆出自主招生的“貓膩”,都會讓這一初衷良好的制度設計,受到更多的批評與阻力。這種影響是整體性的,并非僅僅針對一兩所“出事”的學校。[詳細]
權力監(jiān)督請給力,“帽子和票子”都要管
有學者稱,“權力過大,制約過小,高校內部的財務管理像個自成一體的小社會。”當然,高校負責人權力大、制約少既與監(jiān)督制度失效有關,也與監(jiān)督部門“鞭長莫及”有關,武漢的教育部所屬高校,在十堰、恩施等武漢外市州的省教育廳所屬高校,主管部門“鞭長莫及”,而當?shù)亟逃⒇斦块T“既管不了它的帽子,又管不了它的票子” [詳細]